GB/T 24338.4—2018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3-2部分:机车车辆 设备.pdf, 行业分类电气工程。
GB/T24338的本部分规定了轨道机车车辆电气和电子设备电磁兼容性的发射与抗扰度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机车车辆车载设备。
本部分考虑的频率范围为0 GHz~400 GHz。没有限值要求的频段不需要进行测试。
所用的试验方法与特殊设备、结构、端口、技术及其工作条件有关。
本部分考虑到了轨道机车车辆的内部环境和轨道的外部环境,以及其他装备对设备的干扰,例如手提式无线电发射装置。
本部分规定的辐射发射要求不适用于ITU定义的无线发射机的有意发射。
抗扰度的限值不适用无线设备EMC相关标准中规定的除外频段。
本部分不适用于启动或停止设备时的瞬态发射。
所选择的发射要求应确保轨道机车车辆上设备正常工作所产生的骚扰不超过妨害其他设备正常工作的水平。
另外,所选择的抗扰度要求应能确保机车车辆设备抗扰度有足够的严酷度。这些严酷度不包括可能性非常小的极端情况。与本部分不一致的特殊要求需特别指出。
对每个端口的试验要求进行了规定。
本部分的具体规定应与GB/T24338.1的通用规定一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