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048.5—2017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5-1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 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pdf, 行业分类电气工程。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本部分适用于在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作控制、信号指示、联锁等用途的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000V(频率不超过1000Hz)或直流不超过600V的控制电路电器。
对于工作电压低于交流或直流100V的控制电路电器,见4.3.2.2。
本部分适用于下列规定型式的控制电路电器:
--人力操作控制开关,例如:按钮、旋转开关、脚踏开关等;
--电磁操作控制开关,具有延时或瞬时动作,例如:接触器式继电器;
--指示开关,例如:压力开关、温敏开关(热敏开关)、程控器等。
--位置开关,例如:由机器或机械的一部分操控的控制开关;
--有关的控制电路电器,例如:指示灯等。
注1:控制电路电器包括控制开关和相关的电器.如指示灯。
注2:控制开关包括开关元件及操动系统。
注3:开关元件可以是触头元件或半导体元件。
本部分也适用于与其他电器(其主电路符合其他标准)相关联的规定型式的开关元件,如:
--开关电器(例如:接触器、断路器等)的辅助触头,该触头并不仅仅用于对开关电器线圈的控制;
--外壳门上的联锁触头;
--旋转开关的控制电路触头;
--过载继电器的控制电路触头。
接触器式继电器除符合本部分规定的使用类别外,还应符合IEC 60947-4-1:2009+Al:2012的有关要求及试验。
本部分不包括GB/T 14598或IEC 61810系列标准中涉及的继电器或家用及类似用途的自动电气 控制器件。
指示灯、按钮等的颜色要求见GB/T 4025-2010,也可见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出版的CIE S0004/E-2001。
本部分的目的是规定:
a)控制电路电器的特性;
b)有关下列内容的电气和机械要求:
1)需执行的各种工作制;
2)额定性能和标志的含义;
3)验证额定性能的试验。
c)控制电路电器应满足以下有关功能要求:
1)环境条件,包括封闭式装置的环境条件;
2)介电性能;
3)接线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