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478—2017液化气体铁路罐车.pdf, 行业分类铁路工程。
1.1 此标准规定了液化气体铁路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涂装与标记标识、出厂文件等要求。
1.2 此标准适用于钢制罐体的设计压力不小于0.1MPa,且与走行装置永久性连接的标准轨距罐车。
1.3 此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罐车:
a)罐体材料为有色金属或非金属的;
b)罐体为真空绝热结构的;
c)罐体为国防军事装备用有特殊要求的。
1.4 此标准适用的罐车范围包括罐体、管路、安全附件、仪表及装卸附件,以及走行装置、走行装置与罐体的连接件等。
1.5 罐体界定范围如下:
a)罐体与管路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的坡口面;
b)罐体与管路、安全附件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
c)罐体开孔部分的端盖、端塞及其紧固件;
d)罐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
1.6 罐体主要受压元件包括筒体、封头以及公称直径不小于50mm的接管(承压)、凸缘、法兰、法兰盖
板等。
1.7 管路包括所有与罐体相连接的管子与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