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350.1—2015轨道交通 绝缘配合 第1部分:基本要求 电工电子设备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pdf, 行业分类铁路工程。
GB/T 32350的本部分规定了轨道交通应用中的绝缘配合,适用于海拔1400m及以下(标称电压交流1000v、直流1500v以上的高压电工电子设备)或海拔2000m及以下(低压电工电子设备)的信号设备、机车车辆设备及相关地面设备。绝缘配合是设备之间及设备内部各部件之间绝缘的选择、尺寸确定和相互关系,在确定绝缘尺寸时考虑电气应力和环境条件,当电气应力和环境条件相同时,所确定的绝缘尺寸也相同。绝缘配合的目的是避免不必要的过大的绝缘尺寸。本部分规定了:--设备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要求--绝缘配合试验的一般要求。上述术语“设备”指3.3所定义的“部分”,它可适用于系统、子系统、设备、设备的一部分,或者是等电位线的一种物理实现。本部分不涉及:--通过固体或液体的绝缘距离;--通过除空气之外的其他气体的绝缘距离;--通过非标准气压下的空气的绝缘距离--在极端条件下使用的设备。本部分是产品标准的基础标准。然而,由于安全性和可靠性原因,如信号设备;或由于产品本身特殊的操作环境,如架空线已有标准或规定(如 IEC 60913),产品标准可作调整以满足不同的要求。本部分规定了设备的介电试验(型式试验或例行试验),见附录B。注:对于安全要求严格的系统,需作特殊要求,这些要求在产品特定的信号标准 IEC 62425里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