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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禁止野生动物贸易 以及疫情结束后野生动物保护应该怎么做

为什么不能禁止野生动物贸易 以及疫情结束后野生动物保护应该怎么做

为什么不能禁止野生动物贸易 以及疫情结束后野生动物保护应该怎么做

首先,我请问各位了解什么是【野生动物】吗?(本文8690字,22张配图,其中6张为长图,预计阅读时间25-30分钟)

简单介绍下我自己吧:

我是一名WWF志愿者、宠物爱好者,饲养并繁殖各种动物三十余种,八十余只,常见宠物不说了,各类龟、蜥蜴、蛇、蛙、蟾蜍、蝾螈、蟹、热带鱼、海鱼、鸟类等都有饲养。业余时间参与过一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也投稿给书刊,经常在自媒体上做宣传和科普活动。相信点进这篇答案的,有不少也会是我的同好小伙伴。

我相信,填这个表的绝大部分用户都不了解相关法规制度,只是因疫情气昏了头而填了反对“野生动物”贸易。

先来看野生动物在国际上的定义是:所有非经人工饲养而生活于自然环境下的各种动物。学界一般将野生动物界定为:凡生存在天然自由状态下,或者来源于天然自由状态的虽然已经短期驯养但还没有产生进化变异的各种动物。

而中国人大网中对于我国野保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定义,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

如果按照此次大众意愿的话。那么上文这些动物制品都会消失,没有小龙虾的夏季,啤酒都留下了泪;登记在册的特殊禽类、兽类、皮毛养殖业将被迫关闭,而相关的社会经济效益、从业人员失业、乡镇脱贫攻坚战工程如何继续?

宠物里只有猫狗让养,较为小众的龙猫仓鼠、鹦鹉、龟等全都再见。那饲料行业、食品加工和餐饮业、养殖及宠物行业、生物制药(特别是中医)、生物科技、部分以某些动物制品为原料的工业全部暴毙。

一刀切的经济后果:

【根据广东省龟鳖养殖行业协会的数据,2019年7月广东省龟鳖养殖存量8775万只,龟鳖类养殖场9.1万个,其中不乏各类国家保护龟鳖。涉及人员近百万,总产值近1000亿。不得不否认,很多养殖场成功保护了原种龟鳖的同时,将其变成和家禽家畜一样的家庭食用,宠物养殖经济物种。这仅仅是一类动物在一个省份的经济效益。

那么细微到地方呢?

雍正年间(1725年)就开始养殖的双阳梅花鹿目前成为长春双阳区支柱行业,梅花鹿存栏量超30万头,标准化养殖小区近100个,各类鹿产品企业已达320家,从业人员10万人,年交易鹿副产品超5000吨,鹿业年产值22亿元。(数据来源: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报道吉林篇之四:全国第一大梅花鹿养殖基地)

而现在,哪怕鸟类并不会传染新型肺炎病毒,常见的宠物鸟、食用鸟类也要被“解决。

天津某小区居民看到谣言猫狗会传染病毒,将五只宠物猫狗丢下楼摔死;

各地花鸟鱼场倒掉跟病毒毫无关系的鱼、龟……实在是痛心。

那么具体法律如何说明和实施的呢?

2000年,原国家林业局发布了三有名录,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物种,名录中包括陆生及两栖脊椎野生动物,共有1438种,由林业部门管辖,而其它水生野生动物没有列入名录,相关保护归渔业部门管,各省随后上报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共981 种。

2003年,国家出台《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列出了54种养殖成熟的野生动物:

貉、银狐(银黑狐)、北极狐(蓝狐)、水貂、果子狸(花面狸)、野猪(仅限杂交种)、梅花鹿、马鹿(塔里木亚种除外)、花鼠、仓鼠(金丝熊)、麝鼠(水耗子)、毛丝鼠(龙猫)、豚鼠(荷兰猪)、海狸鼠(草狸獭)、非洲鸵鸟、大美洲鸵(美洲鸵鸟)、鸸鹋(澳洲鸵鸟)、疣鼻栖鸭(野鸳鸯)、绿头鸭(野鸭)、环颈雉(七彩山鸡、野鸡、雉鸡)、火鸡、珠鸡(珍珠鸡)、石鸡(美国鹧鸪)、蓝孔雀、蓝胸鹑、鹌鹑、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十姐妹)、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文鸟)、栗耳草雀、金丝雀、巴西龟、鳄龟、中华鳖(甲鱼)、尼罗鳄、湾鳄、暹罗鳄、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蝎子、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京蚁、蜈蚣

2012年,为发展扩大日益增长的特种养殖业,该名录废止,意味着其他物种也可以开展养殖。

图源来自山水自然

根据此图可以看出我国有三个部门涉及野生动物保护

1.林草部门:负责向个人和企业发放捕猎、驯养和经营许可或专用标识。

2.农业部门:负责检疫

3.市场监督部门:负责发放营业执照

根据不同保护级别,执法人员需要查验的证件和相关规定都不同。首先要查经营商有没有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检疫证,没有就是野生的。

如果你认识网红【华农兄弟】,你会知道他家竹鼠都是养殖n代的,但你不得不将没收他们的“竹鼠”,因为他们没有检疫标准能参考,办不到证件,无法证明是人工的,哪怕你亲眼看到他家竹鼠产仔,这一点他们在视频中也有提及。

而检疫是公共卫生安全最基础的一步。尼帕病毒的来源就是家猪吃了主人投喂的芒果,而这批芒果曾有狐蝠吃过。

我国的陆生脊椎野生动物2960种,408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981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1438种三有保护动物,而不再名录里的动物,也就是爬圈内常说的非保物种呢?比如市场中售卖的蝙蝠?会发现各种蝙蝠没有在名录中,无法按照标准处罚,只能叫其他部门同事来处理。

另外,这对基层执法人员对于物种辨认能力要求极高,至少要掌握近3000种保护动物。假如那个卖甲鱼的卖的是山瑞憋、欧鳖、小头鳖、角鳖等等其他保护鳖,你认不出来,如何执法?

这使得中国动物管理领域较为混乱,几乎所有除了传统家禽家畜以外的动物都算做了野生动物,执法不严已经成为默认,因为执法难度太大。

我们需要修缮野生动物保护法。

按照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的观念可以归拢为以下几点:

保留国一国二,取消三有名录,所有野生动物都保护,减少公共卫生风险问题和保护物种多样性的同时,大大减轻执法难度;

严格监管人工养殖物种,防止养殖场捕获野生动物将非法捕获洗白为合法,圈养育肥获取暴利;

针对此问题可以通过每年修缮相关法律,按照野生动物保护、人工养殖成熟、携带病原体风险等规定可以饲养并通过检疫的动物白名单,并规定和报备只有有能力的合规养殖场列入白名单企业才能领三证驯养,有任何非法行为及时取缔。然后将这些物种定义为人工养殖的特色物种,而非现在的野生动物。

将白名单企业和物种管辖划分至农业部并解决检疫问题。

如果能顺利修法,那么流程将大大简化为:

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能够达到一定的平衡。

下文将详细讨论疫情解除后的野生动物究竟该如何保护,对此谈几点我的看法。(文中关于野生动物的定义皆为“在自然环境下繁衍、出生、生存的动物”)

一、对关于食用野味安全方面的观点:

1.养殖个体通常比野生个体更安全、美味;只要没毒,沸水五分钟,99.99%病毒失活,因此杜绝生食、涮、烤等加工方式可以避免绝大多数病毒;

2.水产方面:不仅是淡水鱼,海鱼也有寄生虫的风险,感染率接近百分之百。即食性水产品必须要经过-20摄氏度环境下存放24小时等严格处理后,由FDA、欧盟、国标等标准认证才可以食用,常规调料泡到鱼肉臭了寄生虫都无法死亡。综合来看,海鱼要安全得多,最容易寄生人体的异尖线虫在喜食生鱼的日本依旧不足每年一千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官网数据,寄生虫感染率最高的地区是顺德,原因是喜食淡水鱼生。注:不仅是食用,接触野生/流浪动物的同样有高几率患病,特别是旅游景区里那些灵长目,不少种猴子会在洞穴前用枝条打落蝙蝠食用。

二.对于动物保护法的个人观点:

1.保护野生动植物人人有责,每个个体都是生态圈重要的一员;

2.抓野外采集、盗猎野生保护动物的违法分子。大家如果发现有盗猎可以在微博艾特反盗猎重案组、大侦探家福尔摩斯、天地野保 。(点名批评某些原生物种玩家,炫耀自己抓到濒危鱼类、两爬是什么心态?)

3.加大执法力度并专项执法。东三省、京津冀、长三角由于是国际候鸟迁飞途径地,因此经常发现非法贩卖、捕获鸟类,建议与观鸟协会等合作共同治理。两广和云贵自然资源丰富,查获的多为兽类;广东和湖南查获两栖爬行较多。而线上举报多为经济物流较发达、气候适宜野生动物存活的地区。看一组来自山水自然的数据:

4.严禁养殖场抓野货后圈养育肥后出售,杜绝养殖场变成贩卖野生动物的合法洗白基地!这一点以现在的法律来看难度极大,因为养殖产业通常在深山老林,连招聘员工都难,更别提让员工具备过硬的知识水平和心理素质,我认识的一些护林员和地方森警过去是猎户,由于法律、动物资源减少等因素选择从事物种保护。(甚至需要能够抵御违法犯罪分子的糖衣炮弹)

5.我们需要明确【野生动物】的概念和定义,对于野外捕获亲本或收集幼崽(卵)后在人工环境下饲养的个体(即CH)需尤其注意。【此次疫情中,我发现各部门创造了一个新词汇: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哈哈哈哈哈。包括野化人工种群如何界定和相关刑法、保护标准都要确立。

6.政府需积极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让大众抛弃错误认知,摒弃对蛇虫鼠蚁等动物的偏见,引导公众正确的认识到每个物种都是生态圈重要的一员。可爱的大熊猫需要保护,不可爱甚至吓人的蛇、蝙蝠、蜘蛛昆虫们也需要保护。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我国动物保护不完全取决于法律法规和动物保护意识,更大程度是由市场需求和利用价值决定的,没有经济价值、还不可爱的濒危动物们,几乎是拿不到任何资源。

避免类似此次疫情蔓延导致民众中出现“要求政府灭绝蝙蝠”这种言论的扩散(蝙蝠携带大量病毒却不致病不致死的特征、独特的生理结构、漫长的进化史能帮助人类研究基因类修复技术、分析衰老、癌症、炎症、病毒防卫机制、免疫系统分析基因组学、生物进化史、分类学等,具体内容我也有在b站专栏中投稿。

7.中医药材所使用的野生动植物急需人工养殖物种作为替代,占用野生动物资源、侵占原生环境的中草药种植行业需要控制规范!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犀牛角和水牛角、穿山甲鳞片和人指甲成分几乎一致,燕窝营养不如鸡蛋、鱼翅富含重金属,这些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替换或淘汰。

中华穿山甲在大陆种群数量仅存两位数,野味市场和中药材把魔爪伸向了东南亚、印度、非洲其余七种穿山甲,每年约有十万只穿山甲被走私,几乎全部都送到东亚。穿山甲每年可吃掉7000万只蚂蚁和白蚁,对维持生态平衡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8.流浪动物管理办法(救助、绝育、安乐死)亟需确立。流浪猫的危害相信不少人都有过了解,更头疼的是这位生态圈头号杀手的粉丝实在是多…厦门保护白鹭活动中,爱猫人士们既不领养流浪猫也不出钱出力还要抗议阻拦……目前我们合作的YCP就是收容流浪猫后做剪耳标示,检疫、驱虫、绝育(呼吸麻醉需要加150)、住院等费用需要动协出资。但社会资源总是有限的,难免要使用不那么让人满意的捕获迁移、安乐死这类措施。希望将来有更多人能够领养代替购买。

三、对特种养殖行业的看法:

1.你只要是吃肉,就很难避免食用野生动物。特别是常见的海鲜,多数都难以实现人工环境下全阶段养殖,目前采取的主要方式为捕捞野生亲本在人工下繁育,提高孵化成功率。(多数鱼一次性怀卵以百万计,自然存活率要低于万分之一,人工环境下往往能提高到数千倍。)

2.(特种)养殖业是中国不少乡镇地区龙头行业。主要分为特禽(山鸡、鹧鸪贵妃鸡等);药用动物(鹿、蛇、蝎、蛤蚧等);毛皮动物(狐、貉、貂、海狸、麝鼠、竹鼠、果子狸、灵猫、鳄鱼、蛇等);肉用动物(野猪、野兔、蜗牛、肉蛇等)

看一些数字(2020年2月):比如注册登记在工商网的各种鹿养殖场19964家、蛇类养殖场13771家、龟鳖养殖场12085家、竹鼠养殖场超过10881家、果子狸养殖场1935家、豪猪养殖场5982家、鳄鱼养殖场865家,特种皮毛厂2091家、特禽珍禽场5734家、昆虫养殖场超过2466家。

农业部数据:小龙虾年产值3690亿元,其中养殖业680亿元,加工业284亿元,养殖业2726亿元,总产量163.87万吨,养殖总面积1680万亩。

这些特种养殖业是各省乡镇地区农业的支柱产业,上网简单搜一下各省大力扶持特种养殖带领农民脱贫致富的案例,以及赤裸裸的数据。

案例: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

2019年数据,凤县林麝存栏超1.8万头,约占全国60%,年产麝香70公斤(每只雄麝产15g)。

让我们回顾历史,1970年代,我国野生林麝估计超过一百万头。当年,我国收购麝香量约1吨,其中川陕两省达800公斤,每年捕杀约16万头。1978~1980年,林麝资源量已不足60万头。1980年后,市场经济主导、经济蓬勃发展、对外市场开放等,导致麝香供不应求价格飙升,持续的过度捕捉导致野生林麝种群迅速衰落。在此基础上,政府开展了相关保护工作和扶持特种养殖业,一方面保护野生林麝资源,另一方面满足中药材市场同时带领村民脱贫致富、实现小康。

单广东省一省龟鳖养殖行业协会统计数据,现有龟鳖存栏量8775万只,产值千亿,相关从业人员百万。注意,这仅仅是一个省份、一个类别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那么我们真的应该全面禁止吗?各地扑杀野生动物,导致六亿斤甲鱼无法出塘,两亿斤牛蛙逐渐死亡,这值得三思。相关的监管检疫配套,原生野生物种保护跟踪的话,我并不认为成熟的养殖业有何不可。

但人工繁育并不成熟的物种需要严格监管,确保市场流通的都是合法、人工多代的个体,保护野生种群,当然这也需要各国政府的配合。

看一张果壳的长图:

以及印尼走私的濒危物种凤头鹦鹉:

这些物种虽然能够实现较大程度的人工繁殖,但依旧有不法分子偷猎,因此海关需要加倍努力。

哦对,有一点也蛮有趣的,很多物种允许你食用或药用,但私人不允许饲养。(我就很喜欢在市场买一些水产顺手丢缸里养几天,菜市场的龟和甲鱼看到活泼的也喜欢买来带回家养着。)

3.野生动物制品检疫问题:比如猪肉要通过动物防疫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理,有检疫证。但是常见“野味”竹鼠、鳄鱼、果子狸、大鲵等目前是由另一机构“林业局和草原局”监管,几乎没有检疫。

四.对于饲养人工、野生个体的建议:

1.CITES(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对野生动物进出口进行了规范,但中国参与公约后却将附录1、2直接司法解释套用在各级国家保护动物上,并不区分人工繁育或野生,导致诸多早已实现成熟人工繁育技术的宠物饲养者、贩卖经营者变成“非法饲养、出售濒危动物”的罪犯,最常见的绿鬣蜥、草龟花龟等国龟、苏卡达、红腿、豹等陆龟、某些种类的鹦鹉等都是这个情况。

由于附录只针对野生动物进行保护,而并未考虑人工繁育的情况,而中国又将附录中物种全部当作野生动物处理,导致它们中甚至有一些已经变成了泛滥成灾的入侵物种,却仍然被我国法律保护。

野外极危、附录一的龙猫、斑点池龟,国二的草龟等,在我国依法应按一级保护动物判。但事实上大家都知道,龙猫这类可以说是烂大街的物种已经处于非法地带,很多人养;但你只要被人举报,那你就是饲养附录一的野生保护动物,国家饭伺候。

最耳熟能详的例子当属IG绿鬣蜥,作为较温顺的纯素食性蜥蜴,美国第三大宠物、欧洲第四大宠物,IG在全球遍地开花(除了不合法的我国)。2014年统计,中美洲大繁殖场绿鬣的数量就已经超过百万,而泰国吞武里也拥有数十个大型绿鬣蜥养殖场供应全球宠物贸易。

泛滥的萨尔瓦多绿鬣蜥被各国悬赏、屠杀、烹饪。

INS上搜索绿鬣蜥可以明显看出这一物种已经跟猫狗一样产生了无限的变异可能:T+、T-白化、缺黄、选育红、选育蓝、果冻等等基因。

而附录二中的球蟒更是拥有超过七千种基因,是世界上最流行的小型蟒蛇(无毒)。

最牛逼的一点:人工条件下散养的雄性IG,四岁以后,全年发情,受精情况接近100%。而且它们非常强势。。在五大洲把小安的列斯岛鬣蜥逼至灭绝;抢占斐济鬣蜥生存空间;疯狂和小开曼鬣蜥啪啪,导致小开曼的后代越来越不“纯”;疯狂欺负我国大型蜥蜴国宝长鬣蜥(绿水龙)……

放个图……连超级远亲双领蜥属的泰嘉都不放过

而CITES附录中真正想要保护的是我相簿里这些:圣卢西亚(仅存三位数)、秘鲁、潘塔纳尔、萨巴岛(仅存三位数)等地的野生绿鬣。

下图这些绿鬣是自然条件下进化出的十一种独特体色或外观(主要是鼻角和吻部有差异),基因上看,中美和南美地区的绿鬣蜥并没有不同,但的确差生了一定的表型差异,这一定程度上也印证了达尔文进化理论。

神仙词汇: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

鬃狮蜥说成变色龙可还行。

2.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很容易变成花钱买许可证。目前我国办理许可证需要有合规的场地、兽医资质、引种证明等材料,然后经由动物园、大学院校教授等专家团评审场地、隔离室、饲养室、育幼区、新风、温控湿控、污染源排放管理、尸体管理等,合格后即可办证。

但目前审批流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实施的相关部门并不多,(乡镇地区也的确存在个体资金有限、乡镇政府尽快需要创收等问题),很多情况下变成了花钱买证。闽浙赣三省有一千一百多家蛇类养殖场,我亲自去看过几家,大多都是在农村,用彩钢、砖瓦堆砌出来的简易厂房,若严格按标准实际上能过的几乎没有。

这些商户养殖的过程中,不少有过野外捕蛇的经验,利用空子将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洗白为合法已经变成行业潜规则。因此,如果管理疏忽、制度缺失的漏洞不补上,反而采取更严重的一刀切必定会加剧目前的失衡现象。

所以我的建议是:官方介入,出具标准鉴别人工、野生(流浪个体、野化人工个体)让基层普及人工繁育的多基因、变异、杂交个体和野生个体特征,以便顺利执法,这是难度非常高的一点。

闽粤浙鄂皖鲁等地的第一产业产值很大一部分来源于特种养殖业,火鸡、鸵鸟、蓝孔雀、豪猪、狍子、果子狸、暹罗鳄、大鲵、常见的水龟、部分陆龟等物种人工繁殖成熟,能够达到子三代以上适当放开标准,简化审批流程的同时,严抓盗猎野生个体的商户。

较难实现全阶段人工繁殖或捕获成本远低于养殖成本的物种,种源要严格监管。

比如食虫高消耗的小型鸟类、食性特殊(食蚁)的动物、多数种类的陆龟、巨蜥、陆生蝾螈、人工环境下容易性无能的、难以模拟自然环境或需要空间大的物种如深海物种、长途洄游鱼类等。这些需要实行禁令或配额。配额部分需备齐手续跟踪落实,如有死亡、繁殖、转售等需登记。

完全无法实现人工繁殖的物种,如穿山甲,说实在的,我想说枪毙吧,但不现实。可恨啊。

供应野味市场的肉蛇养殖业中,只有少数几种蛇能够实现高产量、低成本养殖,野生个体的成本远低于人工养殖个体,因此能够完全合规的蛇类养殖场有多少可想而知。

3.我建议学习借鉴粤南龟鳖养殖业模式,集中规模化养殖、监管、检疫,定期定批次检疫,种源严控、按批次追踪,一旦发现有问题,即使锁定物种、养殖场,进行第一时间封锁。注:特别是易患人畜共患病的哺乳动物要严格检验。

本次疫情中,被波及到的农产品有全国六亿斤甲鱼、两亿斤牛蛙、各类特禽特兽等被撤下档口,暂养在塘,损失巨大。

五.我对相关法律的建议:

1.修缮相关法律,替换陈旧的野保法,并且严格执法。目的是防止满大街泛滥的人工国家附录保护动物到处抓,真正危险的濒危野生种群无人管。

目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的执法机构是森林公安,主要工作是森林防火、林业资源保护、林区治安等,难以应付专业性很强的野生动物保护。无法正常辨认物种、不了解生存习性和救助措施的基层人员有一大把,错把陆龟当水龟放生到池塘中、将不适宜本地生存的物种放生等错误频发。

同时,我也反对出售、捕杀非保护的野生个体,对于爬宠市场而言,马达加斯加和印度尼西亚经常大量走私保育、非保育物种,这对该地区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我的建议是非保育物种进行配额合法入关,并大力开发人工繁育技术,避免它们在人类大量捕捉下迅速走向濒危。

保护区合法规范,竭力避免扎龙丹顶鹤、东北虎林园、宣城扬子鳄国家保护区的惨剧(可悲的是这俩保护区被央视点名后依旧没有改善)。

而上文提到的依赖野生种群的半人工养殖经济物种需仔细斟酌商榷以达到经济和生态的平衡。

六、对放生、经济活动等影响生态环境问题的建议:

1.人工养殖个体经过多家权威机构鉴定后再放生,避免对野生种群多样性、基因污染、基因病、抢占生态位等负面影响。

克氏原鳌虾(小龙虾)是泛滥的入侵物种,而养殖它是近十几年的热潮,足以见得特种养殖业可以丰富居民食谱满足味蕾,而养殖能提供更贴合市场、经济、更安全、美味的产品。每年外来物种入侵中国对中国农业渔业和生态系统物种资源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达1198.8亿元,这些在农业部官网都有数据。

2.人为活动,特别是基础建设方面需审慎监管。有时候,过多的植树造林毁坏原生沙漠反而是另一种形式的破坏自然。

比如三峡集团投资近90亿的巴拉水电站因破坏川陕哲罗鲑唯四产卵地被一直搁置,直至巴拉项目资助四川农科院联合研制出子一代鱼苗。但实际上没有洄游和产卵地的话,失去了从野外捕获亲本的川陕哲罗鲑不久就会消亡灭绝。

拓展来看,长江上这22座水电站令长江水域均温比上世纪70年代升高了2.7度,这足以令大部分洄游鱼类精子活性大幅降低;水质污染、人为捕杀、挖沙、船舶运输、填湖造陆、破坏原生环境种植经济作物或单一防护林都对生态造成了恶劣影响。

当然也有积极案例,比如2004年国家及时意识到藏羚羊迁徙的重要性,在青藏交通要道沿线耗费约七个亿设计建造了野生动物通道33处,通道总长达58.47公里,占线路总长度的5.27%,并通过成立专家小组,顺利的引导胆小谨慎的藏羚羊通过了车流密集、噪声巨大的交通线,保证了藏羚羊成活率,该物种在各方帮助下恢复极其迅速,种群数量已超过三十万。其他物种的成活率和物种多样性也因此受益。熊猫等案例大家更是耳熟能详,不多加赘述。

结束语:

总而言之,每一个物种的保护都离不开公众意识的提高和社会的关注。这需要政府、科研单位、渔民、民间机构、企业、媒体等多方参与,建立完整政府与民间保护机构、科研单位等的合作流程机制,搭建公众可多途径参与的保护平台,生态和经济的权衡需要专业人士的指点、评审,政府也需加大力度对社会进行宣传教育。我相信,人和自然是能够和谐共处、共同繁荣的。